【行業新聞】儀器設備的危險控制的四大措施
儀器設備的危險控制措施,有以下建議:

一是健全危險辦理體系:
各級檢驗檢測機構首要應根據儀器設備的危險辦理理論,樹立儀器設備危險辦理體系,詳細包括儀器設備的采購、檢驗、檢測、點評、考核及保護保養等。其次是擬定并完善儀器設備事端信息的收集工作,及時計算因儀器設備危險而導致的過失、事端等信息,分析原因,找出對策。
二是規范日常操作辦理:
主張各級檢驗檢測機構樹立健全組織機構,設置專門的儀器設備辦理部分,明確責任,分析、評價儀器設備的安全危險,并實施相應的防范對策;組織儀器設備出產廠商的售后服務工程師,詳細指導技術人員安全運用儀器設備;對技術人員資質實施準入辦理,做到持證上崗操作,尤其是新入職人員,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進行詳細的操作。針對具有較高價值、操作難度較大以及具有一定危險性的儀器設備,采納授權運用辦理的方式,未獲得授權的技術人員,嚴禁操作運用。
三是規范日常運轉辦理:
關于經檢驗符合安全運用規范的儀器設備,主張指定唯一的責任人承擔其日常保護與運轉狀況辦理工作,保證儀器設備的水、電、氣安全及財物安全;擬定儀器設備操作作業指導書,運用儀器設備時,嚴格按照作業指導書的規則操作運用;加強儀器設備的巡檢及保護,保證將儀器設備的檢定、校準、計量、期間核查等放在首位;同時,完善儀器設備的運用登記制度,留意收集儀器設備的年度運轉材料并及時樹立檔案。
四是規范保護修理辦理:
儀器設備的運用部分應擬定儀器設備年度保護方案,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保護方案應提交給儀器設備辦理部分,經匯總后能夠集中與儀器設備出產廠家簽定保護保養服務合同,保護保養合同一般不得轉包;小型儀器設備一般由運用部分自行保護。對儀器設備進行保護保養時,先由運用部分提出保護保養請求,同時報給儀器設備辦理部分與技術人員進行判定,經判定的確需求保護保養的,呈報相關部分負責人審批,獲批后,再由運用部分或儀器設備辦理部分的人員負責實施。關于重復修理或修理費用過高的儀器設備,經評價后可請求報廢。
儀器設備危險辦理與控制是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質量辦理體系的重要內容之一,在工作中,有必要規劃設計符合所在單位的儀器設備危險辦理方案,辨認和分析儀器設備整個生命周期的危險危險,并根據危險的可接受性規范做好危險評價,有針對性地完善危險控制措施,更好地消除或下降儀器設備危險對檢驗檢測結果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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